中国模具工业协会团体会员会费标准及交纳办法
一、按照中国模具工业协会章程规定,凡自愿加入中国模协的团体会员,都必须履行按时交纳会费的义务。会员交纳会费不仅是为协会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协会健康发展提供物质基础。同时它也体现了会员支持协会工作、增强协会凝聚力的意义。
二、中国模具工业协会认真执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社会团体会费的有关规定,会费支出用于章程第三十二条所列项目,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审查,并在协会年检时向登记管理机关和财政部门报告会费收支和社会团体会费收据的使用情况。
三、根据民政部、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会实际情况,按照会员单位的不同性质及其在协会中担任的职务,分别制定如下收费标准。
(一)企业团体会员
1、一般企业会员单位每年2000元。
2、担任理事职务的企业会员单位每年3000元。
3、担任常务理事职务的企业会员单位每年4000元。
4、担任正、副理事长职务的企业会员单位每年5000元。
(二)社会团体及事业单位团体会员
1、一般社会团体及事业单位团体会员每年500元。
2、担任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职务的社会团体及事业单位团体会员每年1000 元。
四、新申请入会的会员单位在办理入会手续的同时,交纳当年的会费。
五、本会费标准及交纳办法业经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按照有关规定,报民政部、财政部和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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