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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模具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 专家评定和管理办法

来源:       时间:  2018-11-20 00:56
中国模具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 专家评定和管理办法
2018年8月8日
 
依据中国模具工业协会第八届会员代表大会的组织架构,中国模具工业协会设有专家委员会,中国模具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由特邀专家(院士)和专家组成。
中国模具工业协会专家由技术专家与管理专家构成。专家的主要职责是支撑模具行业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谋划模具行业发展、政策咨询,推荐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地方项目评审评估等工作,深层次、多维度服务于模具行业,推进中国模具产业高质量发展!
为了科学规范中国模具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模协专家委)的建设,现制定中国模协专家委 专家评定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专家组成
中国模协专家委专家由模具及模具紧密关联领域中的科技界、产业界和经济界的高层次专家组成。专家遴选着重考虑德才兼备,业务精通,客观公正,一线优先,应熟悉国内外模具行业或模具紧密关联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模具专业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及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参与模具行业的相关规划、咨询、评议、服务等工作。中国模协专家委 专家队伍的建设是服务中国模具行业发展、服务中国模协会员的重要内容。
第二条:专家的评选
中国模协专家委专家的征集工作,采用公开征集、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聘的方式。
第三条:中国模具工业协会秘书处职责
中国模具工业协会秘书处负责制定中国模协专家委专家标准;建设和管理中国模协专家委专家库,在中国模协官网公示、公告,推荐中国模协专家给国家或地方部门参与有关工作。
第四条:中国模协专家委专家入选
中国模协专家委专家在符合中国模协专家委专家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依据申报、推荐及相关资料,在中国模具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评价指标体系中打分,技术类专家、管理类专家均不低于850分。
第五条:中国模协专家委专家基本条件
(一)中国模协专家委专家基本标准(技术类)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模具及相关领域工作八年以上。
2.模具科技型企业、模具上市公司的技术总监。
       3.作为负责人承担过国家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重大专项、基金)项目(课题)或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
  4.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相关杂志上发表过10篇以上被SCI、EI、ISTP索引收录的论文。
  5.从事模具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战略规划制定、项目管理等工作十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经验。
  6.在主要国际学术组织中任中高级职务,或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
7.曾担任过国家重大专项、国家奖项的评委。
8.与模具相关的国家级研究院所、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开发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或学术带头人。
9.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10.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个别突出贡献的专家可专项工作特邀,宜不超过75岁。
  (二)中国模协专家委专家基本标准(管理类)
1.模具科技型企业、模具上市公司的管理者。
2.规模以上模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企业产值在5000万以上)管理者。个别门类模具企业、模具紧密关联企业规模可不受限制。
3.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重点骨干模具企业、转制院所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4.国家级模具高新区管委会、国家高新模具科技园管委会、模具创新服务机构、模具行业协会(学会)、模具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模具科技类社会组织等的高级管理人员。
5.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个别突出贡献的专家可专项工作特邀,宜不超过75岁。
6.本人所属的单位无不良记录。
7.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第六条:中国模协专家委专家评定办法
中国模协专家委专家评定经过申报(专家本人自愿申报推荐,打分(进入中国模协专家评价指标体系评价遴选程序进行。
第七条:中国模协专家委专家推荐
1.推荐人、推荐单位:中国模协会长、副会长;中国模协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个人推荐,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地方模具工业协(学)会单位推荐。
2.推荐承诺:对照中国模协专家委专家基本条件,推荐人、推荐单位在做好本专业领域、本地区的专家推荐和信息审核的基础上,承诺推荐的真实性,确保推荐对象为地区、各领域优秀的模具行业专家推荐。
3.免推荐:中国模协会长、副会长、中国模协各专业委员会主任不须推荐即可成为中国模协专家委专家
  第八条:申报、推荐、评审、公示公告、程序及要求
  1.申报
符合中国模具工业协会专家基本标准,自愿申请成为中国模协专家委专家的人员,应填写附件一:中国模协专家委专家申报表,并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a.个人简历、本人签署的申报表和承诺书。
  b.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
  c.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d.申报表中提到的各项内容的辅助材料。
e.申请人应当根据本人专业或专长申报技术类/管理类专家。
f.申报表及相关材料请准备电子文档一份、纸质材料(盖章签字)一份。
电子文档请发下列邮箱:cdmia@cdmia.com.cn
纸质材料邮寄中国模协秘书处: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0号国兴家园4号楼505/506室,邮编100044
中国模具工业协会田慧卿收      电话:010-88356462
2.推荐
推荐人、推荐单位填写推荐意见(附件二),并签字或盖章生效。或推荐人、推荐单位推荐函。
3.评价
中国模具工业协会秘书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对申报中国模协专家委专家的申报材料将统一进行评价,严格按照“中国模协专家委专家基本标准”核实专家信息,并按照“中国模协专家委专家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
4.公示公告
评价结束后,专家评选结果将在中国模协官网上进行为期10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无异议,进入“中国模协专家委专家库”,在中国模协官网上正式列入公布的中国模协专家委专家名单,向社会公告。
5.授予证书
在中国模协理事会或其他会议场合颁发“中国模具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证书或“中国模具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证书直接送达专家本人。
第九条:中国模协专家委专家责任和义务
1.参加模具行业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行业共性技术的综合与提炼。模具行业信息化体系建设研究、综合、规划。
2.参加本行业国家级重大项目的评审、评估、鉴定工作。
3.参加编写行业重要资料和书籍工作。
4.参加国家相关政策研讨、政策咨询等。
5.学术交流、教学等行业活动。
6.参加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等行业评价工作。
7.模具行业咨询工作。
8.向国家、地方政府推荐项目评审专家、奖项的评审专家。
第十条:中国模协专家委专家纪律
中国模协专家委专家受邀参与的各项工作中,如果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邀请单位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中国模具工业协会将免除其专家称谓。
第十一条:中国模协专家委专家任免时限
中国模协专家委专家按照申报、推荐、评审、公示公告、程序及要求,随时增补。按照本办法所涉及的专家年龄、违纪违规随时删减。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中国模具工业协会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一:专家委员会(技术类)专家申报表与推荐.docx
附件二:专家委员会(管理类)专家申报表与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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