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汽车车身模具及装备专业委员会 >> 建制及工作条例 >>详细内容

汽车车身模具及装备委员会工作条例

来源:       时间:  2017-12-08 16:3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开展汽车车身模具设计及制造技术研究与开发、突破汽车车身模具行业共性与关键技术、加快科技成果的转移、辐射和扩散、引领行业技术进步、增强全国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中国模具工业协会汽车车身模具及装备委员会设立将本着组织有效、精准服务的理念面对汽车行业开展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市场开拓。
第二条         按照业务范围的划分和体现模具各专业代表性的特点设立,严格遵照中国模具工业协会汽车车身模具及装备委员会工作要求,在分工范围内积极开展行业活动,凡是本会下属机构,均以模具行业技术进步及经营发展方向为切入点,不断挖掘、整理、研究、提炼、升华、弘扬、创新、利用、传承模具行业的发展方向为己任和使命。 
第三条 汽车车身模具与装备委员会,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中国模具工业协会领导下的分支机构。 
第四条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按要求认真履行组织、指导、协调和服务的职责。 
第二章 任务
第五条 中国模具工业协会汽车车身模具及装备委员会主要任务是:
1、          全面精确的模具市场调研,实时准确的掌握国际汽车模具技术的新动态、新观念、新方法、新思维、新技术。
2、          搭建模具技术交流平台,巩固行业战略联盟,积极推进建立模具技术资源共享和共同进步的管理方式。
3、          引导行业技术创新,培养和集聚高层次模具技术与管理人才。
第六条 中国模具工业协会汽车车身模具及装备委员会下设汽车车身市场工作部、汽车车身装备工作部、汽车车身技术工作部及检具与测量工作部四个专业工作部;设立专家委员会,各部制定其自身建设和发展的工作计划及目标,负责开展针对性工作。
第七条 专业工作部、专家委员会设立程序:由中国模具工业协会汽车车身模具及装备委员会主任聘任后,提交中国模协审批后确定专业工作部的建立、调整和撤销,以及专家委员会的组成。
 
第三章 机构设置
第八条 中国模具工业协会汽车车身模具及装备委员会设立汽车车身装备工作部、汽车车身市场工作部、汽车车身技术工作部、检具与测量工作部四个工作部开展工作。
第九条 职责:各工作部由汽车车身模具及装备委员会授权,在本专业范围内,面向全国,开展汽车车身模具及装备制造重大共性与关键技术的研发的协同合作,为产业化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标准、工艺、装备和新方案,提升汽车车身制造领域的技术创新能力;推动汽车车身模具及装备的国内外市场开拓,以产学研用一体化制造的产业链思路为汽车产业服务。
第十条 各工作部组织机构:各工作部一般设部长:1名,副部长若干名,由汽车车身模具及装备委员会主任商副主任任命部长,部长任期与汽车车身模具及装备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一致,连续任职一般不得超过三届。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实行中国模协领导下的汽车车身模具及装备委员会主任负责制和专家委员会咨询制。
第十二条 各部应重视和加强运行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积极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第十三条 各部应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国内合作与交流,与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单位开展车身模具技术交流与研讨;实行开放服务,接受委托的汽车车身模具设计及制造技术研究、实验和成套技术服务,并提供技术咨询等服务;培养和集聚高层次模具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提供模具技术培训。
第十四条 各部每年1月份应向本会秘书处提交年度工作计划;每年12月份应向本委员会秘书处提交年度工作总结。
第十五条 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报送中国模具工业协会秘书处。

模具行业“十四五”发展纲要   100元/本     联系电话:010-88356463 更多
首页 | 协会概况 | 协会工作 | 联系我们
中国模具工业协会主办唯一官方网站
中国北京海淀区首体南路20号国兴家园四号楼505,506室  邮编: 100044
电话:010-88356463  传真:0086-10-88356461
电子邮件:cdmia@cdmia.com.cn
网站:http://www.cdmia.com.cn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0758号   京ICP备17039305号-1
版权所有中国模具工业协会,未经同意请勿转载